2018年3月15日,工信部发布2018年第15号公告,正式发布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和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》,并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。
首批《管理目录》涉及以下产品:
1.电冰箱
2.空气调节器
3.洗衣机
4.电热水器
5.打印机
6.复印机
7.传真机
8.电视机
9.监视器
10.微型计算机
11.移动通行手持机
12.电话单机
《管理目录》和《例外清单》的发布意味着,中国对电子电器产品产品中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监管正式进入第二阶段。企业应即可开始关注自身产品是否符合有害物质限量要求,并且结合《例外清单》,合理的管控自身的合规风险。